沈阳专业刑事律师
权威律师 快速咨询 全程保密 省心省力

当前位置: 沈阳专业刑事律师 > 经济犯罪 > 沈阳知名刑事律师交通肇事辩护

沈阳知名刑事律师交通肇事辩护

日期:02-21 16:37

  每年,我国发生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在各种各样的事故中,很多人将交通事故看成是一种“以意外”,认为这并不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或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就是指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b817c52e293d439a33abf1da314e6a7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除此之外,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依法处应从重处罚,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称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属情节严重。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TOP
cache
Processed in 0.008032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