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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容留吸毒律师

日期:08-21 11:15

  容留他人吸毒是行为犯。从刑法条款来看,行为人只要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就可以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和次数的多少、持续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仅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笔者认为,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侵害国家毒品管制制度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其危害程度应当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程度。如果容留他人吸毒的情节显著轻微,则不能认定为犯罪,否则势必会出现打击面过宽,达不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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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

  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容留他人吸毒将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1、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制度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2、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3、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容留他人吸毒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

  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大家不要认为没有构成犯罪,就不能对行为人怎样,其实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按照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往往会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同时对于吸毒者还会强制性要求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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